基督教研究文憑 (Diploma in Christian Studies) 課程
課程通過在聖經科及神學科的專門學習,加強在平信徒事工上的基礎裝備訓練。完成文憑課程後,若有志繼續攻讀碩士課程,文憑課程內已修讀的必修科目及一些選修科目可轉用於碩士課程內。
課程大綱
聖經科(6學分)
- 舊約基礎
- 新約基礎
神學科(6學分)
- 神學I (導論、啟示、上帝論、創造論)
- 基督教與文化
實用神學科 (3學分)
- 靈修學
課程通過在聖經科及神學科的專門學習,加強在平信徒事工上的基礎裝備訓練。完成文憑課程後,若有志繼續攻讀碩士課程,文憑課程內已修讀的必修科目及一些選修科目可轉用於碩士課程內。